

日文中,武士一词本意是侍者,贴身随从。日本武士拥有被称为“武士道精神”的独特的“理念”和“思想”,类似于西方的“骑士精神“。武士道精神基本可以概括为八个字,那就是:名,忠,勇,义,礼,诚,克,仁。这八个字是有顺序的,重要性从前向后递减。这是武士道精神与中国儒家的根本性不同,儒家讲求的则是仁,义,礼,诚,克,名,忠,勇。古代的日本社会和与中国一样,也分等级如士农工商四等级。虽然这四个字完全相同,但是我们的这个士,是士大夫的士,是读书人。而日本的士,是武士的士。如果说我们的传统文化,是由这些读书的士大夫们缔造的。那么日本的传统文化,就是有武士阶层缔造的。武士道精神,也就成了日本传统文化的核心。
作为枭雄的崛起之处,名古屋可以被视为武士精神的发源地,因为日本历史上最杰出的三位武士都是在这里称雄的,他们就是名满天下的织田信长、丰臣秀吉和德川家康。对日本文化稍有了解的人应该就会听过这三人的名字。战国时代的日本兵荒马乱、诸侯争雄,武士文化也在这种氛围中逐渐成形。在那个时候,人们对武士精神的理解还是以个人实力为基准,武士阶层也习惯于以下克上,反叛领主,那时他们信仰的是一种强者哲学。为了达到对武士的控制,丰臣秀吉首先通过著名的“缴刀令”完成了武士跟农民的分离,并使前者成为贵族,逐渐将这个阶层转化为国家的基石。后来,当德川家康统一日本后,他进一步完成了对武士道的改造。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幕府的利益,德川家为武者制定了不少新的哲学。例如,从日本的神道教中,武士学到了要忠于主君,尊敬祖先;从佛教的禅宗中,他们领悟到了平静、沉着与不畏死亡的哲学;随后,儒家的伦常秩序也被引入到武士气质的内核之中,至此,武士道被改造为一种视死如归的效忠精神。
说到日本武士,很多人第一时间就会联想到中国的武侠,其实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那就是精神内核,简单来说可以概括为个人英雄主义与团队精神的差异。中国侠客崇尚个人英雄主义,行侠状义,锄强扶弱,而且中国的侠客多是厌倦世间繁文缛节的,更不用说要受制于人为主子效命了。他们向往的是自由。当然团队行侠也有的,但实不多见,通常是作为配角出场,那些力挽狂澜和扭转乾坤决定最终局势的往往只是因为一个人的行为。少了这个人,武林,甚至是天下就极可能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了。
而日本武士则截然相反,日本的武士通常都结成团体,各为其主或者是为集团利益而战。这就决定了他们在行动的时候,喜欢团队作战,各自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最后的成功,往往是团队合作的结果。武士道精神带给日本的好处就是国家民族的团队意识强,近百年里,日本就是靠着这种意识,不断发展壮大自己。日本在二战重创后,可以实现奇迹般的经济腾飞,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武士道的团队精神。
总之,无论是主张个人英雄主义的侠客精神还是注重团队精神是武士文化,都是利弊共存的,有人说在运动比赛中,中国的个人项目成绩优于日本,但是集体项目的话就要落后于日本,这种说法可能有些片面,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日本人的团队精神确实是很强的。真心希望两国可以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做到共同进步。(Quelle:https://we-xpats.com/zh-cn/guide/as/jp/ 略有删节)
武士道,或者武士道精神,是日本封建社会中武士阶层(称作侍,日文:侍/さむらい Samurai;也有稍微古老的说法武士,日文:武士/ぶし Bushi)的道德规范以及哲学。如同欧洲中世纪出现的骑士精神,武士道是基于一些美德如义、勇、仁、礼、诚、名誉、忠义、克己。只有通过履行这些美德,一个武士才能够保持其荣誉,丧失了荣誉的武士不得不进行切腹(日文:切腹/せっぷく Seppuku,或腹切り Harakiri)自杀。新渡户稻造认为,对武士来说,最重要的是背负责任和完成责任,死亡不过是尽责任的一种手段而已,倒在其次。如果没有完成责任所规定的事务,所受的惩罚比死还可怕。认为切腹是武士唯一谢罪的方法的观点是错误的。浪人指的是武士畏罪逃亡或效忠的君主或国家灭亡却不随之而亡的人。
1869年,明治政府通过版籍奉还废除幕府时的身份制度,宣布四民平等,废除封建俸禄,武士阶层解体。1871年制定户籍法为废除等级制着手简化阶层成分,宫廷贵族和大名被指定为华族,武士被指定为士族或卒族,其余者划为平民。明治维新后,武士阶层占据了新政府和地方行政的大部分官职。武士和武士制度虽然消亡,但是武士精神作为一种思想范式和日本美的符号深深植根于国民性格之中,化为纵贯列岛的“国风”,并对后来日本的政治、军事和社会生活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天皇制、日本神道、武士道三位一体,构成了日本政治文化传统的基本要素。
武士道的本义,如日本战前教育敕语所教谕,以“义勇奉公”为最高原则。武士道重视的是君臣戒律,“君不君”(君暴虐无道)也不可“臣不臣”(臣不尽臣道),尽忠是绝对的价值[7]。贞永元年(1232)颁布的作为武士基本法典的《御成败式目》(即《贞永式目》),主旨在于规定“仆忠主、子孝父、妻从夫”,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主君的忠诚。武士道论者认为,儒家的“士道论”乃在粉饰贪生怕死的私心,慎于人伦而注重主君的道德如何,才选择生死,则面对死却不干脆去死。唯有纯粹彻底的觉悟死,才是武士道强人之处。近现代武士道的精神支柱是“大和魂”。武士道的要求最主要有几个方面:义、勇、仁、礼、诚、名誉、忠义。
- 义 武士准则中最严格的教诲,要求武士必须遵守义理和道德。
- 勇 武士具备敢作敢为、坚忍不拔的精神,同时要有高强的武艺。
- 仁 武士要具有宽容、爱心、同情、怜悯的美德。
- 礼 不仅仅是风度,更是对他人的情感和关怀的外在表现。
- 诚 要求武士保持诚实,同时要摆脱来自诸如商人阶层之类的诱惑。
- 名 要求武士为了名誉而愿意付出一切,又要具有分清是非保持忍耐和坚忍的品行。
- 忠 忠于自己的主人是武士必须恪守的信条。
- 克 要求武士克制自己的私欲,不能被欲望左右信念,这样才能侍奉君主,保护领国领民。
武士社会尊重礼仪,不光是社会阶层秩序的尊从,更进一步说“礼仪端正”,才是武士强人一等的表现。武士道要求武士具有勇猛坚毅、视死如归、忠诚仁爱的精神,养成重视礼仪修养,勤俭寡欲的习气。礼节被上升到等级制度的高度《家康遗训》就有对于等级制度礼节的规定,如第四十五条写道“平民对武士失礼,武士可杀之”。幕府颁布针对大名的《武家诸法度》和针对嫡系家臣武士"旗本"、"御家人"的《诸士法度》中明文规定:"奖励文武忠孝,以正礼仪"或"励忠孝,正礼法"。日本最著名的礼法流派是小笠原派。其创始人小笠原清务说:“所有礼法的目的都是为了陶冶精神。心静即能打消凶恶暴汉动粗念头,指的就是这等的心意磨炼。”镰仓武士小笠原贞宗据禅苑清规之内容,制定了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武家礼法《六波罗殿御家训》。
明治维新以后,以小笠原流为代表的武家礼法对国民普及作法教育。[8]昭和13年(1938),日本文部省成立“作法教授要项调查委员会”,当时礼法的最高权威、《日常礼法心得》的作者、贵族院议员、侯爵德川义亲任调查委员长。不久文部省颁布《昭和国民礼法要项》,在学校贯彻实施,标志武士道礼法成为日本全体国民修身教育的一部分。日本国民礼法对姿态、最敬礼、参拜礼、敬礼、问候、言语、起居、递交、包结、服装、皇室礼法、家庭生活礼法、社会生活礼法进行了规定,是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礼仪的概括,至今仍为典范。昭和42年(1967年)3月29日,文部省发出声明,指所有高等学校都能于正规体育课程中教授弓道。
在武士道的训练中主要的学科有剑道、弓道、柔道、相扑、骑术、枪术、战略战术等,这些都进而演化为日本的传统文化。与佛教一道传入日本的诗文、绘画、音律、服饰、饮食、瓷器等作为禅宗文化的外在表现,也为当时武士阶级提供了修养品格的锻炼。音乐和文学的修养被鼓励用来培养武士的温文尔雅之风。武士阶层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主要是军纪、战记文学。如诗书《吾妻镜》、军记《平家物语》等。华道、茶道、将棋、邦乐、香道、书道、文学等等这些,都是武士修身养性的手段,培养一种不骄不躁、谦逊雅致的心境。遵守武士道的武士腰间经常佩戴武士刀,以象征勇武。
《曾国藩家书》是曾国藩的书信集,成书于清19世纪中叶。该书信集记录了曾国藩在清道光30年至同治10年前后达30年的翰苑和从武生涯,近1500封。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是曾国藩一生的主要活动和其治政、治家、治学之道的生动反映。曾氏家书行文从容镇定,形式自由,随想而到,挥笔自如,在平淡家常中蕴育真知良言,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尽管曾氏留传下来的著作太少,但仅就一部家书中可以体现他的学识造诣和道德修养。曾国藩作为清代著名的理学家、文学家,对书信格式极为讲究,显示了他恭肃、严谨的作风。
卷一(1840——1852)
曾国藩自1840年得授翰林院检讨,到1849年已经升任礼部侍郎,十年七迁,跃升十级。成为二品大员。他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说:“回思善化馆中同车出入,万顺店中徒步过从,疏野之性,肮脏之貎,不特仆不自意其速化至此,即知好三数人,亦不敢为此不近人情之称许。”可见,曾国藩有点“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味道。
- 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十七日 禀祖父母·请给族人以资助
-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禀父母·闻九弟习字长进
- 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 禀父母·教弟写字养神
- 道光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禀祖父母·要叔父教训诸弟以管家事
-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初四日 禀父母·劝两弟学业宜精
- 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十七日 禀祖父母·述与英国议和
- 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十八日 致诸弟·述求学之方法
-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致诸弟·明师益友虚心请教
-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致诸弟·读书宜立志有恒
- 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致诸弟·勉励自立课程
- 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 禀父母·述家和万事兴
- 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 致诸弟·讲读经史方法
- 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 禀父母·教弟以和睦为第一
-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十九日 致诸弟·喜述大考升官
-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禀祖父母·报告荣升侍讲
- 道光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 禀父母·述盘查国库巨案
-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禀祖父母·报告考差信
-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致六弟·述学诗习字之法
-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致诸弟·劝述孝悌之道
-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 禀父母·寄银还债济人
-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 致诸弟·交友拜师宜专一
- 道光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致诸弟·温经更增长见识
- 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禀祖父母·先馈赠亲戚族人
- 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致诸弟·述接济亲戚族人之故
-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致诸弟·勿为时文所误
- 道光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 禀父母·劝弟勿夜郎自大
- 道光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禀祖父母·赠亲戚族人数目
- 道光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致诸弟·劝弟谨记进德修业
- 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禀父母·教弟注重看书
- 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致诸弟·必须立志猛进
- 道光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致诸弟·劝弟切勿恃才傲物
- 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致诸弟·读书必须有恒心
- 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致诸弟·教弟婚姻大事须谨慎
- 道光二十五年正月初十日 致诸弟·家中务请略有积蓄
- 道光二十五年二月初一日 致诸弟·按月作文寄京
- 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初五日 致诸弟·取款及托带银
- 道光二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致诸弟·必须亲近良友
- 道光二十五年五月初五日 致诸弟·喜述升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
- 道光二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禀父母·万望匆入署说公事
- 道光二十五年六月十九日 禀父母·取借款须专人去
- 道光二十五年九月十七日 禀叔父·不辞劳苦料理朋友的丧事
- 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初一日 禀叔父母·报告升翰林院侍读学士
- 道光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禀父母·敬请祖父换蓝顶
- 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禀父母·拟为六弟纳监
- 道光二十六年正月初三日 禀父母·报告两次兼职
- 道光二十六年三月初一日 致诸弟·交友须勤加来往
- 道光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禀父母·请勿悬望得差
- 道光二十六年四月十六日 致诸弟·评文字之优劣
- 道光二十六年五月十七日 禀父母·附呈考差诗文
- 道光二十六年闰五月十五日 禀父母·贺六弟成就功名
- 道光二十六年六月十七日 禀叔父母·请兑钱送人
- 道光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致诸弟·切勿占人便宜
- 道光二十六年九月十九日 禀父母·不敢求非分之荣
-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十五日 禀父母·请四弟送归诰轴
- 道光二十七年二月初十日 禀父母·谨遵家命一心服官
- 道光二十七年六月十八日 致诸弟·述升内阁学士
- 道光二十七年七月十八日 禀父母·勿因家务过劳
- 道光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一日 致诸弟·无时不想回家省亲
-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初十日 致诸弟·告诫弟弟要清白做人
-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致诸弟·述改建祖屋之意见
- 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初六日 致诸弟·喜述补侍郎缺
- 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 禀父母·做事当不苟不懈
- 道光二十九年七月十五日 致诸弟·节俭置田以济贫民
- 道光二十九年十月初四日 致诸弟·述奉旨为较射大臣
- 道光三十年正月初九日 致诸弟·迎养父母叔父
- 咸丰元年三月十二日 致诸弟·具奏言兵饷事
- 咸丰元年五月十四日 致诸弟·进谏言戒除骄矜
- 咸丰元年八月十九日 致诸弟·详述办理巨盗及公议粮饷事
- 咸丰元年九月初五日 致诸弟·劝宜力除牢骚
- 咸丰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谕纪泽·料理丧母之后事离京
- 咸丰二年八月初八日 谕纪泽·携眷赶紧出京
- 咸丰二年九月十八日 谕纪泽·家眷在京须一切谨慎
卷二(1853——1866)
1853年1月(咸丰三年),被太平天国搞得焦头烂额、心急如焚的咸丰帝,情急之下诏令曾国藩办理团练,任命曾国藩为湖南团练大臣。历史又一次给了曾国藩展示才能的机会。借着清政府急于寻求力量镇压太平天国的时机,曾国藩因势在其家乡湖南一带,依靠师徒、亲戚、好友等复杂的人际关系,建立了一支地方团练,称为湘勇,并派人赴广东购买西洋火炮,筹建水师。1854年(咸丰四年)2月25日,奉命率师出征太平军,发布《讨粤匪檄》。1864年7月19日,湘军攻陷天京,太平军宣告失败。1865年5月26日,接上谕:率军赴山东剿捻。
- 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 致诸弟·在家宜注重勤敬和
- 咸丰四年九月十三日 致诸弟·勿使子侄骄奢淫佚
- 咸丰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致诸弟·读书宜选一明师
- 咸丰四年十一月初七日 致诸弟·带归度岁之资
- 咸丰五年四月二十日 致诸弟·述营中急需人才
- 咸丰五年七月初八日 致诸弟·调彭雪琴来江
- 咸丰五年九月三十日 致诸弟·喜闻九弟得优贡
- 咸丰六年九月初十日 致四弟·不宜露头角于外
- 咸丰六年十月初二日 谕纪泽·宜教家人勤劳持家
- 咸丰六年十月初三日 致四弟·宜常在家侍侯父亲
- 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七日 致四弟·不宜常常出门
- 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致四弟·得两弟为帮手
- 咸丰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致九弟·劝宜息心忍耐
- 咸丰七年十月初四日 致九弟·劝弟须保护身体
- 咸丰七年十一月初五日 致九弟·交人料理文案
- 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致九弟·做人须要有恒心
- 咸丰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致九弟·愧对江西绅士
- 咸丰八年正月十一日 致九弟·为政切不可疏懒
- 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 致九弟·顺便可以周济
- 咸丰八年正月二十九日 致九弟·周济受害绅民
- 咸丰八年二月十七日 致九弟·患难与共勿有遗憾
- 咸丰八年三月初六日 致九弟·言凶德有二端
- 咸丰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致九弟·愿共鉴诫二弊
- 咸丰八年三月三十日 致九弟·注意平和二字
- 咸丰八年四月初九日 致九弟·宜以求才为大事
- 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 致九弟·述捐银作祭费
- 咸丰八年五月初五日 致九弟·劝捐银修祠堂
- 咸丰八年五月初六日 致九弟·述弟为政优于带兵
- 咸丰八年五月三十日 致九弟·归家料理祠堂
- 咸丰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致四弟、季弟·在家里注重种蔬等事
- 咸丰八年八月初四日 致九弟·拟保举李次青
- 咸丰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致诸弟·宜兄弟和睦又实行勤俭二字
- 咸丰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致诸弟·述家庭不可说利害话
- 咸丰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致诸弟·述六弟妇治家贤慧而命最苦
- 咸丰九年正月十一日 致诸弟·述起屋造祠堂
- 咸丰九年六月初四日 致四弟·读书不可太疏忽
- 咸丰十年三月二十一日 致九弟·宜平骄矜之气
- 咸丰十年三月二十四日 致九弟、四弟·早起乃健身之妙方
- 咸丰十年闰三月二十九日 致四弟·治家有八字诀
- 咸丰十年五月十四日 致四弟·居乡要诀宜节俭
- 咸丰十年六月初十日 致九弟、季弟·述杨光宗不驯
- 咸丰十年六月二十八日 致沅弟、季弟·嘱文辅卿二语
- 咸丰十年七月初八日 致沅弟、季弟·随时推荐出色的人
- 咸丰十年七月十二日 致九弟、季弟·以勤字报君以爱民二字报亲
- 咸丰十年十月二十日 致九弟、季弟·做后辈宜戒骄横之心
- 咸丰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致四弟·教子侄宜戒骄奢佚
- 咸丰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致九弟、季弟·须戒傲惰二字
- 咸丰十年十二月初四日 致四弟·教子侄做人要谦虚勤劳
- 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致四弟·用药须小心谨慎
- 咸丰十一年正月初四日 致四弟·教子弟去骄气惰习
- 咸丰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致四弟·不宜非议讥笑他人
- 咸丰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致四弟·教子弟牢记祖训八字
- 同治元年二月二十一日 致季弟·述长江厘卡太多
- 同治元年三月初三日 致九弟、季弟·述筹办粤省厘金
- 同治元年三月二十四日 致九弟·述告办事好手不多
- 同治元年四月初六日 致九弟·述抽本省之厘税
- 同治元年四月十二日 致九弟·宜多选好替手
- 同治元年五月十五日 致九弟、季弟·做人须清廉谨慎勤劳
- 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八日 致九弟、季弟·必须自立自强
- 同治元年六月初二日 致九弟、季弟·述有负朋友
- 同治元年六月二十日 致九弟·望勿各逞己见
- 同治元年七月二十日 致九弟、季弟·治身宜不服药
- 同治元年七月二十五日 致九弟、季弟·服药不可大多
- 同治元年闰八月初四日 致四弟·劝弟须静养身体
- 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 致四弟·与官相见以谦谨为主
- 同治元年十一月十四日 致四弟·教弟必须爱惜物力
- 同治二年正月初三日 致九弟·述兄弟同获圣恩
- 同治二年正月十四日 致四弟·惜福贵乎勤俭
- 同治二年正月十七日 致九弟·申请辞退一席
- 同治二年正月十八日 致九弟·述让纪瑞承荫
- 同治二年正月二十七日 致九弟·述纪梁宜承荫
- 同治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致九弟·述治事宜勤军
- 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致九弟·述奏议乃为臣之事
- 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 致九弟·不必再行辞谢
-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致九弟·处事修身宜明强
- 同治二年六月初一日 致九弟·欣悉家庭和睦
- 同治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致九弟·战事宜自具奏
- 同治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致九弟·只问积劳不问成名
- 同治三年三月初四日 致四弟·宜劝诸侄勤读书
- 同治三年四月十三日 致九弟·万望毋恼毋怒
- 同治三年五月初十日 致九弟·宜以自养自医为主
- 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致九弟·凡郁怒最易伤人
- 同治三年八月初四日 致四弟·教子勤俭为主
- 同治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致四弟、九弟·宜居家时苦学
- 同治四年正月二十四日 致九弟·讲求奏议不迟
- 同治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致四弟、九弟·谆嘱瑞侄用功
- 同治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致四弟、九弟·千里寄银礼轻义重
- 同治五年六月初五日 致四弟·述养身有五事
- 同治五年九月十二日 致九弟·宜自修处求强
- 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 致四弟·送银子共患难者
卷三(1867——1872)
1867年(同治六年)3月,在江南制造总局下设造船所试制船舰,同时拟设译书馆。1872年(同治十一年)2月27日,曾国藩领衔上奏,促请对“派遣留学生一事”尽快落实。并提出在美国设立“中国留学生事务所”;在上海设立幼童出洋肄业局。1870年(同治九年)6月,天津教案发生,“忠君”与“贵民”两种观念又一次将他夹在了中间。对天津教案的处置引发了轩然大波,让曾国藩“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这也成为其一生憾事。两年后,曾国藩去世。朝廷闻讯,辍朝三日。追赠太傅,谥文正,祀京师昭忠,贤良祠。

邓丽君演唱
李香兰演唱
周璇演唱

忠者:
赤诚无私 尽心竭力于职责为忠也。古人云:忠者,人格之成也。人无忠则凶,专一之忠为小忠,无逆之忠为中忠,大忠之忠要求忠于道。对社会、国家、事业不存懈怠,不玩忽职守,鞠躬尽瘁,死而后己,先天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人要忠诚、忠实厚道,坚贞梗直,竭忠尽心,做忠良之人。
孝者:
善事父母为孝,百善孝为先。故圣人云:孝者,德之基,人格之始也。
廉者:
廉为不义财不取也。清廉正直、廉正公平、清白高洁、洁身谨慎、不苟取,不贪污。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廉生威、威生明、明生信。常言道:威武不屈,贫贱不移,富贵不淫。汝廉乎?
耻者:
羞耻之心,亦羞耻之能力也。羞愧、羞辱、羞耻侮辱,违纪违法和侵害他人权益为耻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知耻,继而改之,焉能为君子矣。恭近于礼远耻辱,无以利害义,则耻辱亦无至矣。汝能知耻否?
勇者:
勇者无惧,但是,不要有勇无谋!
忠心、孝悌、廉洁、羞耻、勇敢。指的是人应信守、践行的五种高尚品格。品德之于品性,侧重的是德性,更多的是对人的为人处世原则的概定;品性之于品格,侧重的是性情,更多的是对人的自我性情秉持的概定;品格之于品德,侧重的是风格、人格,更多的是对人的持家理政风格、人格的概定。
过去,人们往往以“缺德”来作为对人最贬恶的评价。伴随着社会、意识和观念的日异更新,富裕的日益亲近和贫穷的渐行渐远,评价体系也早已作了根本意义上的改弦更张,并达到了空前的一致和统一。所以,该题目之近的话题也懒得提起了,只有那些不开化者有时还念念不忘。这不,之前既然有了德之系——温良恭俭让和和德之续——仁义礼智信,在此基础上就再来个三:德之扬——忠孝廉耻勇,就此了结此德篇。
其实,这忠孝廉耻勇于那仁义礼智信和温良恭俭让并无一二三之分,只是我在这里分个说话的顺序而已,诸如这些方方面面,都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其完整性自然是十分突出的,进而集中到一点上,也是十分有特点的。
忠,忠诚、忠良、忠恕、忠真。诚然,目的者往往把忠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来推崇,其结果和过程更是一目了然。文化的熏陶更把其推上一个个的骄人高度,并人为地展现和刻画出一片片的耀眼光彩。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精忠报国舍生取义”等等壮举,无不构成一幅幅扣人心弦的壮丽画面。这忠,无论其针对的对象为谁,所起的作用都是十分巨大和不可估量的。
孝,孝敬、孝道、孝心、孝行。一提这孝,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孝敬父母。这一点,无论就其动物的自然属性还是人们的社会属性,本人认为其分歧度相对最小。至于那些“忠孝不能两全”、“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之类的说辞,还是赞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只是在利益面前,许许多多的行为与孝本的矛盾甚至背道而驰都在既成事实也是在所难免的。
廉,廉洁、清廉、廉正、廉明。不说也知道,这廉具有特重要的总结意义、现实意义和极深远的历史意义。洁身自好、不苟且不贪腐,早已成为人们向往的理想。廉生威、威生明、明生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威武不屈,贫贱不移,富贵不淫,汝廉乎?
耻,耻辱、羞耻、惭愧、耻污。知耻者慎行,知违者不羁。害人者为己不得善身,侵权者为人不得善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知耻,继而改之,焉能为君子矣。恭近于礼远耻辱,无以利害义,则耻辱亦无至矣。故知廉耻,完其生。
勇,勇敢、坚强、刚毅、勇猛。在词义中,勇虽于智相对,但绝不矛盾。这勇,在此也是能力的意思,所以也就包含有综合性的素质在里面,因而则生敢想、敢干、敢说、敢为并开拓、创新、承担、坚持诸项,其自强不息、英勇顽强百折不挠的特色就十分突出,应了那句:“有志者,事竟成”。
忠孝廉耻勇,一担轻为重。知会现代人,思思老祖宗。应应千年梦,何收其大同。只是善作念,始本恶为终。 (Quelle:http://www.cnjishi.com.cn/)

仁:仁者,人人心德也。心德就是良心,良心即是天理,乃推己及人意也。所以仁字,从二人相处,因为人不能离群而独存,别人之观念立,人之人格显,方能雍容和谐,以立己立人,发挥老吾老幼吾幼之怀抱,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事物为人,而不为己,发为恻隐之心,宽裕温柔,仁也。
义:义者,宜也,则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之意也。所当做就做,不该做就不做。见得思义,不因果滥取不义之财物。子曰:「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所以人发为羞恶之心,发为刚义之气,义也。
礼:礼者,说文: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释名:礼,体也,得其事证也,人事之仪则也。进退周旋得其体,乃是正人身之法也。尊卑长幼有序,处事有规,淫乱不犯,不败人伦,以正为本,发为恭敬之心,斋庄中正之态,礼也。
智:智者,知也,无所不知也。明白是非、曲直、邪正、真妄,即人发为是非之心,文理密察,是为智也。
信:信者,信字从人言,言非曰,乃有定之文也,以今之概念定义可解为“学说”、“思想”。信与知对立,知宜者唯宜以行,不知宜者从他人言而信,进而守礼以近仁。因此言:必信者无义。
孔子曾将“智仁勇”称为“三达德”,又将“仁义礼”组成一个系统,曰:“仁者人(爱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焉。” 仁以爱人为核心,义以尊贤为核心,礼就是对仁和义的具体规定。
孟子在仁义礼之外加入“智”,构成四德或四端,曰:“仁之实事亲(亲亲)是也;义之实从兄(尊长)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背离)是也。” “性善说”,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孟子·告子上》)
董仲舒又加入“信”,并将仁义礼智信说成是与天地长久的经常法则(“常道”),号“五常”。 曰:“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举贤良对策一》)
